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失業登記是政府掌握勞動者就業失業狀況的重要手段,是為失業人員提供就業服務,落實就業創業政策的基礎工作。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就業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8號)要求,切實做好失業登記工作,強化失業人員就業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失業登記對象
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可在戶籍地或常住地辦理失業登記。本通知所指勞動年齡為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在內地(大陸)就業后失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港澳臺居民)可參照執行。
二、拓寬失業登記辦理渠道
各地要采用線下渠道與線上渠道相結合的方式受理勞動者失業登記申請。線下渠道包括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綜合性服務場所和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以下統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以及受縣級以上人社部門委托承擔殘疾勞動者失業登記工作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線上渠道包括各地對外辦理失業登記服務的網站、手機客戶端、微信等應用平臺,以及我部依托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人社政務服務平臺)開設的失業登記全國統一服務入口。尚未開通失業登記線上受理渠道的地區,要于2020年6月底前開通。
三、規范失業登記受理審核
勞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寫《失業人員登記表》(表樣見附件1),提供個人基本信息和失業原因,并由本人對填寫信息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其中,內地(大陸)居民的有效身份證件指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居民的有效身份證件指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各地可采取勞動者書面承諾的方式,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失業登記,以適當方式主動反饋辦理結果。必要時可對勞動者個人身份信息、失業狀態等進行審核。其中,個人身份信息可通過與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員基礎信息庫比對核實;失業狀況可通過與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勞動用工備案等系統比對核實。有條件的地區,可進一步通過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門數據進行比對核實。無法通過上述途徑核查的,可采取工作人員調查方式予以核實。
四、強化登記失業人員服務
各地要打通服務鏈條,優化服務流程,為登記失業人員提供一站式服務。要主動聯系登記失業人員,在《失業人員登記表》記錄信息基礎上,為其提供分級分類服務,并全程記錄提供服務、落實政策情況。具體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一)摸清登記失業人員基本信息,詳細了解失業原因、技能水平、就業意愿,介紹后續就業服務、失業登記注銷條件等信息。
(二)介紹政策法規咨詢、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事項,提供政策清單、服務清單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清單。政策清單應包括政策名稱、享受對象、政策內容、申請條件、受理機構等。服務清單應包括服務項目、服務對象、服務內容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清單應包括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聯系電話、經辦項目等。
(三)對有培訓就業意愿的登記失業人員,推介就業創業政策和職業培訓項目,開展求職技巧指導,精準匹配崗位信息并回訪求職結果。
(四)對有創業意愿的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創業培訓(實訓)、開業指導、融資服務、政策落實等服務;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協助辦理貸款申請。
(五)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實施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指定專人負責,制定個性化就業援助計劃,明確服務項目和步驟,開展心理疏導,組織參加職業培訓,跟蹤解決就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對其中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創業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可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優先安置。
(六)對符合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條件的,在主動介紹相關政策內容的基礎上,同步受理政策申請。
(七)對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的,一并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發放。對直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業務的失業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一并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業務。
五、加強定期聯系和動態管理
各地要做好登記失業人員日常服務,實時錄入服務情況及結果,幫助其盡快就業創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同時,鼓勵登記失業人員主動報告求職經歷和就業狀態,及時更新相關信息。要建立定期聯系制度,通過信息比對或工作人員實地走訪、電話調查等方式,每月至少進行1次跟蹤調查,了解勞動者就業失業情況。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失業保險待遇、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的,納入人社信用體系。
各地要加強失業登記動態管理,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注銷其失業登記,并以適當方式予以告知(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監執行、死亡及無法取得聯系的除外):
(一)超出登記年齡:已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二)處于就業狀態:被各類用人單位錄用或招聘的;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的;已從事有穩定收入的勞動,并且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三)終止就業要求:入學、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被判刑收監執行的;死亡的;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的;連續6個月無法取得聯系的。
(四)各地確定的其他情形。
六、強化失業登記信息統計監測
各地要加強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失業登記服務管理功能,推進社會保障卡在就業領域的應用,為失業登記服務全程信息化提供支撐。要按照就業統計制度規定,將常住地為城鎮的登記失業人員(包括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納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統計范圍,并加強信息系統數據與統計報表數據的一致性校驗,逐步實現登記失業人員數據從信息系統中直接生成。要按照全國就業信息監測制度要求,按期報送全部失業登記信息,并對轄區內各地市數據上報情況和數據質量進行通報,加強和改進相關工作。
七、做好與失業登記全國統一服務入口的對接
各地要按照《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失業登記服務對接方案》(附件3),做好本地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與失業登記全國統一服務入口的對接,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聯調測試工作。自2020年7月1日起,失業登記全國統一服務入口將受理勞動者失業登記申請,并按照登記失業地將勞動者申請轉交各地辦理。各地要及時辦理轉辦事項,并將審核結果信息(包括依托本地服務平臺受理的失業登記)實時同步至人社政務服務平臺,方便勞動者在線查詢相關信息。各地要全面梳理本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清單(附件4),在人社政務服務平臺發布并進行動態管理,供勞動者查詢失業登記辦理情況,咨詢相關政策服務。
八、加強組織保障
失業登記是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重要措施,關系到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實施,明確責任單位和負責人,落實各項工作要求,不得以人戶分離、戶籍不在本地等為由不予受理。要著力加強信息化建設,建立人社部門內部業務協同機制,逐步打通與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渠道,實現共享數據信息、互認證明材料。要加大對勞動者的政策服務宣傳力度,公開線下服務機構和線上服務途徑以及失業登記流程等信息,做好與12333等咨詢服務渠道的銜接,讓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及時得到政府政策服務幫扶。我部將適時通報各地與人社政務服務平臺對接滯后、服務響應逾期、反饋數據不準及更新不及時等情況,并將失業登記服務情況納入就業工作考核,與資金分配掛鉤,并作為評優評先的依據。
請各?。▍^、市)于2020年2月10日前將責任單位和聯系方式及本地公共就業信息系統部署層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信息清單報我部就業促進司。已開通線上失業登記服務的地方,將服務網址、系統名稱、辦理流程等信息一并報送。各地的好做法、好經驗,要及時總結推廣,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部就業促進司。
附件:1.失業人員登記表
2.失業登記工作流程圖
3.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失業登記服務對接方案
4.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清單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1月13日